證交所表示,每逢台股大跌,輿論及股市名嘴屢屢對借券賣出多所批評,證交所為推廣借券交易,特地強調借券交易是中性的制度,有助證券交易流通,並再次重申:借券不等於借券賣出,更不等於打壓股市。
證交所表示,輿論常把借券交易和融券交易混為一談,但兩者間有一個很顯著的差異,從而在解讀「借券餘額」和「融券餘額」時必須加以區分。融券交易方面,投資人一方面向授信機構借入標的股票,一方面委託證券商券賣該股票,這兩個動作必須同時到位,才會有相對的融券餘額產生。而借券交易則是出借人和借券人之間成立證券借貸契約,在未還券前,借券餘額會一直存在。借券餘額乃是標的股票各種多、空力道的集合,必須進一步加以區分,才可合理解讀。
證交所表示,借入股票最主要用途確實是委託券商賣出(包括用於投機、套利及避險),惟借券賣出餘額所代表者,不但是借券人已借入,且實際上已在市場上賣出尚未還券之總額。換言之,借券賣出之數量,業已反映在各該標的股票每一交易日的價、量之中,不但不代表未來潛在的賣壓,反而可能是未來回補的力道。
在未使用借券餘額中,尚可分為融資性借券之擔保品及庫存借券。所謂融資性借券,係有價證券借貸一種,出借人以標的股票作為擔保品,向借券人借入短期資金。外資借券人經由融資性借券所取得之股票,一般均不會在證券市場放空,而資金交付則在海外進行。外資出借人進行融資性借券取得短期資金,用於擴大財務槓桿,當然也有可能投資台股。
證交所表示,依據統計數字顯示,101年前3季融資性借券餘額約占全體借券餘額之12%至19%之間,而101年第3季借券餘額創新高,但借券賣出餘額並未創新高,其最主要的原因乃是融資性借券大幅增加約250億左右,而這也反應在外資在同時間大幅買超的事實上。另外,借券庫存則是已借入證券扣除借券賣出、其他用途及融資性借券之擔保品外之餘額,此一部分包括了借券人未來將用於提前召回還券及賣出者,而只有後者才是借券人未來潛在的賣壓。<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