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所謂融資性借券,係外資出借人透過證交所借券交易平台的議借交易,以持有的有價證券(台股為主)作為擔保品,在海外借入資金之交易。外資投資銀行透過融資性借券,可降低其資金成本年利率約0.5%至1%、進而增加財務槓桿及買進動能。當然,其藉此所取得的資金也有可能投入台股。
基本上,融資性借券和傳統的借券性質,一般傳統借券,是由沒有手上沒有證券者,透過借券交易平台,向擁有券源,但短時間內不計劃動用的法人或大股東借入證券,以支付借券費用的義務,換取借券期間證券(股票)的使用權利,直接在市場上賣出、發行ETF、權證避險等法定的投資交易均可;但必須在借券期滿,或出借人依借券契約規定要求提早償還時,善盡還券義務。
融資性借券則是由持有證券者,主動發起的借券,性質上有點像擔保借款一樣,以持有的證券,透過借券交易平台,向擁有閒置資金者借錢,然後以證券做為擔保品。這種類型的借券,一方以借入資金為目的,另一方則以賺取利息為主,因此,證交所研判融資性借券,通常不會對市場之交易造成干擾。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