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1/12/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丁原梓先生/正文科技寬頻無線事業部總經理、金磚通訊科技(股)公司董事、 莫比網格運算(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鄭淳仁先生/陞達科技(股)公司副總、德微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天鉞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許超雲先生/慶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 擔任該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 之前提下,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同意解除該董事及 其擔任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