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9/28
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
內即時完成,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預計募
得2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37532號函覆101年8月15日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1年9月27日,並預
計於101年9月28日完成本次現金增資募集。
三、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並為
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
款期間由原訂101年9月26日至101年9月27日延長至101年10月26日。除延
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依實際募款情形另訂之。
五、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若因洽特定人繳款期限展延,申
請放棄原認股份者,可於101年10月31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申請,本公
司將退回其股款,並給付自原繳款期限截止日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利率按
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