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6/2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賈文中先生
3.與公司關係: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之母公司董事長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1/09/01~120/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賈文中
先生簽訂德安科技園區六、七期C棟建物之承租合約,以設立本公司第二個飯店 據營運點。並於新竹市埔頂里1鄰公道五路二段111號成立分公司,聘任黃安迪 先生為本公司之分公司經理人。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拓展美麗信品牌分店,建立集團
品牌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美麗信品牌分店,建立集團品牌效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第四點所載之承諾起迄日係指自第二個飯店營運據點
開始營業日起至民國120年12月31日止(開始營業日暫定為101/9/1)。<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