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申請減少資本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自101年4月16日申報生效(更正本公司減資基
準日授權由董事長訂定。)
五、特此公告。
/*TL 25 2865 國寶人壽 101/04/30 公告本公司申請減少資本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自101年4月16日申報生效(更正本公司減資基
準日授權由董事長訂定。)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申請減少資本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自101年4月16日申報生效(更正本公司減資基
準日授權由董事長訂定。)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101年1月31日股東臨時會中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票166,66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總額新台幣1,666,670,00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4月16日證期(發)字第1010012350號
函通知自101年4月16日申報生效。
二、茲依相關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名稱: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所營事業:經營人身保險業務。
3.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4,730,000,000元,分為473,000,000股,實收資本額
新台幣3,666,67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66,667,000股。
4.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2年5月31日,第14次修正於民國98年6月2日。
5.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54號4樓。
6.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9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得連選連任。
7.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條件:減少資本新台幣1,666,670,000元整,減少股份166,667,000股,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
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454.54595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以現金退款,其股份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8.減資換發之股份除私募股票依證交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其餘股票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9.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
份總數為200,000,000股。
10.本次減資用途:為彌補累積虧損並改善財務結構及提高每股淨值。
三、減資基準日授權由董事長訂定,董事長訂定後另行公告之。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
後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函知各股東。<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