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12/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申請調整發行股數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0年12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1665號函核准調整發行股數。
3.因應措施: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權益,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本公司因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權益,特訂定
本補償方案。
(二)適用對象:本補償方案公告前本次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
(三)申請時間: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00年12月22日止。
(四)補償方案:
(1)本次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
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2)利息計算公式=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3)利率為補償方案公告日之台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
(五)申請方式: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請以書面連同
現金增資繳款書證明聯、欲退還股款之銀行帳戶資料,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0年12月
22日)前,向本公司提出申請,經確認無誤後,本公司將以匯款方式辦理退款作業。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
本公司經100年8月3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325,360股,每股發行
價格16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6197號
函核准在案,今因考量市場環境變化及認購人認購意願等主客觀因素,為完成資金募
集並維護原股東、員工及投資人之權益,經本公司100年12月9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
股數為2,371,751股,發行價格16元不變,總募集金額修正為新台幣37,948,016元整。
茲承諾若有員工、原股東或認股人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權益受損部份,本公司將對
放棄認購之原現金增資繳款人辦理加計利息退還股款之補償作業。本人特以此書面聲
明,本次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並無損害股東權益之情事。
此致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金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張曉莉
中華民國100年12月9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