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開曼驊陞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到應公告申報標準。
1.事實發生日:100/12/1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莞驊國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639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796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796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週轉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716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031
5.計息方式:
年利率1.5% ,自實際借款日起按日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到期,本金一次清償完畢。
(2)日期:
2012.3.3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66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9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100.03.31原額度US300萬到期續約,依當時視為同一合約無新增金額,未達公告
標準,故未公告之。
2.經查詢依據問答集(100.05.20)三十五說明公告,進行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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