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契約相對人:不適用
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標售不良債權本金約新臺幣1.02億元
,以公開標售決定交易價格及交易相對人。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