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百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向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下,不受公司法第209條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
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百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向春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香港樂榮有量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4th Floor,Wing Sing Commercial Centre,12-16
Wing Lok Street,Hong Kong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池製造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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