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後再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案
之相關條件
1.事實發生日:99/08/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99年6月29日股東常會通過辦理減資銷除2
億2,300萬股案,並於減資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166,667
仟股普通股案,且就私募金額與特定人之選擇均已訂定,並授權
董事會於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3.因應措施:
一、增資案之相關發行條件擬依股東常會之決議如下:
(一)私募股數為166,667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股本總
額為新台幣1,666,670仟元。
(二)私募金額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股東常會決議之價
格每股訂為新台幣1.2元,係以大股東洽特定人參與應募之意願訂
定。並經99年8月4日第六屆第二十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每股訂為
新台幣1.2元。
(三)特定人選擇之方式:依股東常會決議,已由大股東洽成威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應募
(四)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強化公司財務結構並提高資本適足
率,且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
理。
(五)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限
制外,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二、經評估主管機關審核及相關作業時間,並配合減資規劃,並
授權董事長訂定減增資基準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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