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2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2
公告內容:
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中華民國
99年4月22日匯總策訓字第99003號主旨: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
常會公告依據:根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本公司99年4月22日第
十五屆第六次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99年6月22日
(星期二)下午2時整。二、開會地點:台北市成功路一段36巷20
號五樓會議室。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
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
案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八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資金貸與他
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2.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管理辦
法」部分條文修訂案。3.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
分條文修訂案。(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九十八年度
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訂如下:1.股東現金股利:總計
新台幣724,947,884元,每股擬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3 元。俟經本
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擬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分派之。2.本公司若因買回庫藏股或將庫藏股轉讓員工,致影響
除息基準日流通在外股份,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
分配案決議之現金股利總額,調整股東現金股利配息率。五、依
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4月24日起至99年6月22日止停止股
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
於99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
以99年4月23日郵戳日期為憑)至台北市博愛路三十五號四樓凱基
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公告本公司召開99年股東常會前受理股東提案權內容如下:1、提
案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2、提案方式:(1)以書面方式提出,並註明股東戶號、戶名及
聯絡電話地址,並蓋妥原留印鑑。(2)以一項議案為限,提案
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3)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
含標點符號),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3、受理股東
提案期間:99年4月23日起至99年5月3日止,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
。(現場或掛號郵件應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逾期恕不受理
)4、受理股東提案場所:台北市成功路一段36巷20號5樓。5、
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
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通知提案股東。6、提案
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七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
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知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八、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
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函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
(02)2361-0262。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
滿一仟股之股東,將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se.com.tw),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九、
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