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資本公積250億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25億股,增資後資本額為
新台幣500億元。
1.事實發生日:98/12/30
2.發生緣由:為強化本行資本結構,增強國際債信,提升本行在國
際金融地位,並因應未來經營發展需要,以部分資本公積250億元
,轉為資本,增資後資本額為新臺幣500億元。
3.因應措施:增資後將致力業務推展並提升本行在國際金融地位。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行增資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98
年12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68219號函核准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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