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8/12/04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確定證明
【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就聲請人德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5年度整字
第2號公司重整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8月28日所為之第一審裁
定, 業於98年11月27日確定。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