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策集團和中信金想「共治」南山人壽,會計師指出,除了
主管機關的審查,還會面臨香港與台灣法令對編製合併報表不同
調的問題。
律師林繼恆表示,中策與中信金一定會面臨合併報表問題,因為
依據香港規定,企業若對另一家企業持股50%以上,就要編製合
併報表,因此中策要對南山編製合併報表;但依台灣金控法,金
控對另一企業持股逾25%就要編合併報表,因此,中信金也要對
南山編合併報表。
野村證券董事總經理翁明正說,兩家公司若對南山人壽都編製合
併報表,就像「一個女兒嫁兩次」,國際上沒有這樣子的作法,
屆時香港與台灣的主管機關必須要溝通,只能有一家公司對南山
人壽編製合併報表。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