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信金控和香港中策集團簽署合作備忘錄,金管會主委陳沖
昨(26)日在立法院首度直指:「我不認為(中信金)有充分考
量。」
立法院昨天要求金管會和經濟部專案報告南山案。陳?說,中信金
短期可能以為拿到南山人壽這隻金雞母,但別人(中策)對你(
中信金)可能也有長期企圖心,中信金董事會和大股東顯然沒有
思考清楚。
陳?並指出,中策與博智入主南山,與中策把南山股權賣給中信
金,表面上是兩階段,但現在已經糾結在一起,金管會會要求中
策送件時要把跟中信金的合作案說清楚;中信金也必須將入股南
山30%股權重提董事會討論,私募增資案則應重提董事會、股東
會討論。
陳?說:「小姐(中信金)當然可以嫁,但是不是真的要嫁,自己
要想清楚。」中信金則回應,對主管機關的意見及看法,中信金
會審慎評估。
依據金控法規定,金控對持股逾25%、有過半董事席次或有控制
權的公司可編制合併報表;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公司只要對另一
家公司有實質控制權,就可編列合併報表。中信金如被中策編入
合併報表,代表中信金將成為中策子公司。
陳?表示,中信金和中策的備忘錄說三年後中信金與南山人壽可編
合併報表,但中策集團和中信金也能編合併報表,這是很嚴肅的
事,中信金應充分考量,讓所有董事、股東瞭解跟人家編合併報
表會有什麼結果,慎重考慮「這是不是真的是想要的。」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