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今年元月19日推出新台幣計價的黃金選擇權商品,財務槓
桿作用較大,對避險交易人而言,可以用較低的成本達到避險目
的,是避險的新興工具。
比較有避險和沒有避險的差異性,假設有A、B二君同時買進100
台兩(1,000台錢)、每台錢要價3,000元的黃金,總計支付300萬
元。經過一個月後黃金價格跌到每台錢2,700元,沒有避險的A君
,損失30萬元。
B君在買進1,000台錢黃金時,有了預防跌價風險的打算,同時買
進近月份的黃金選擇權賣權(put)20口,履約價格每台錢2,800元
,權利金30點,總計20口支付3萬元費用。
一個月後,金價跌至每台錢2,700元,B君黃金選擇權持有部位到
期,自動履約後,因履約價2,800元為價內選擇權可被履約,因此
20口獲利減去支付的3萬元成本後,選擇權部位操作獲利7萬元。
因此對B君來說,透過一個避險動作,投資黃金的虧損降至23萬元
,較A君少虧了7萬元。
此外,投資人還可以透過黃金選擇權規避放空黃金期貨的風險,
例如A、B君在1月9日同時放空2月份黃金期貨10口,當時價格每
台錢3,200元,2月25日結算時價格為不跌反漲至3,400元,A君沒
有透過選擇權避險,損失10萬元。
B君則在放空10口黃金期貨時,為防止價格上漲,買進2月份黃金
選擇權買權(cal )20口,履約價每台錢3,300元,權利金60點,
支付權利金費用6萬元。
結算時屢約,選擇權減去6萬元成本,20口獲利4萬元,B君在期
貨部位雖與A君同樣損失10萬元,但因為同步操作黃金選擇權買
權賺了4萬元,整體虧損降到6萬元。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