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7/03/16
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7年3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6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2,179,698元,
以現金方式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06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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