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5/10
2.公司名稱:必翔電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主辦輔導券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協辦輔導券商德信綜合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已申請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
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主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對於股
東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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