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一年多談判,國內所有民營電廠已同意調降賣電給台電的價格,台電每年預估可省20億元購電成本,但這對今年預估要虧損500多億元的台電而言仍是杯水車薪。
經濟部表示,為避免台電累計虧損過高,最終導至政府補貼、形同全民買單,今年10月實施二階段調漲電價計畫不變。
近日行政院也將核定新版電價公式,最快明年10月上路,協助台電慢慢回收長期累虧。
台電高層指出,台塑與台泥集團旗下麥寮汽電與和平電力,已初步同意降低售電價格,連同之前已同意降價的國光、星能、星元、森霸、長生、新桃與嘉惠七家業者,所有民營電廠都已同意修改售電合約,台電估計在合約結束前,可省下200億元的購電成本。
去年6月台電執行第一階段調漲電價引爆民怨,民意代表和輿論質疑台電高價向民營電廠買電,民營電廠年年賺,台電卻年年虧損,顯然不合理。
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去年接掌台電後,第一件事就是要求台電檢討與民營電廠的購電合約。
民營電廠與台電簽約時,當時銀行貸款利率逾7%,民營電廠據此計算賣電給台電的價格,但近年銀行貸款利率已只剩2~3%,台電要求民營電廠必須把這中間的差額「吐」出來。
台電高層舉例,某家民營電廠當初興建時貸款50億元,若當時貸款利率是7%,現在的利率是3%,利差是4個百分點,此次修約後,這家民營電廠每年就要繳2億元給台電。<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