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證交所合作開發位於小南門捷運站旁3,000坪的自有地後,由於證交所初步規劃將蓋2棟大樓,因此台銀可望藉此同步取得銀行及台灣金控母集團總部大樓,為避免銀行法第72條之2對銀行持有不動產上限的限制,台銀初步決定,若證交所開放其中一棟大樓供台銀使用,台銀將以「設定後租回」方式,向證交所承租,取得大樓樓層作為總部使用。
這樣的概念等同一般金融業常見的「售後租回」,金融業者指出,現在不少金控、銀行為實現資產活化效益,都相繼採「售後租回」方式來處理旗下辦公大樓,甚至總部大樓。
金融業指出,台銀家大業大,卻經常苦於銀行法第72條之2的規定而無法大規模活化旗下的土地資產,因此「設定後租回」可說是目前唯一可「解套」的方式。
有關人士指出,在財長任內就充分展現資產活化長才的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數月前即親洽台銀提出聯合開發取得總部大樓的構想,其中對證交所而言,未來不僅將配合政策推動櫃買中心、期交所、集保公司等4大機構的「四合一」,進而讓證交所升級為控股公司,該總部大樓落成後,更將成為四大機構的匯集地。<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