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商機高達五百億元的電視購物頻道市場,消基會檢視國內三
大電視購物頻道東森、momo與ViVa TV的會員權益條
款,發現竟含七大「冤大頭條款」,包括業者可隨時變更會員權
益、消費者自行承擔交易風險等。
消費者王可芳表示,以前沒注意購物頻道會員權益條款有這麼多
陷阱,「實在太不合理了,哪有業者只挑好康,壞的全歸消費者
。」她說,最近要取消購物頻道會員資格,避免將來發生購物糾
紛時倒大楣。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昨在記者會表示,三大業者的「冤大頭條款
」非常離譜,明訂會員資料遭冒用,由會員自負責任,業者可任
意終止或暫停會員服務;東森購物還規定,若價格或促銷訊息標
錯,會員不能依此價格交易。他痛批:「業者責任不負,利潤卻
往口袋裝,簡直把消費者當冤大頭!」
東森購物發言人李傳偉強調,如果契約規定不合理,不可能維持
超過九成以上的顧客滿意度。momo富邦購物台 行銷公關處
部長簡育靖也說,若不重視消費者權益,不可能會擁有兩百萬名
會員。ViVa TV公關彭郁萍指,會員有契約審閱期,若覺
得不合理,可以不簽,但她也坦言現行規定有模糊地帶,將對此
檢討。程仁宏痛批業者已違反《消保法》,呼籲民眾向消基會申
訴。
<摘錄蘋果A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