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櫃檯買賣中心.10月16日 10/16 09:34
主旨:和旺建設 (5505)公告本公司與國城建設及東亞
建經共同合作開發案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90/10/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2001年10月15日﹝簽約日﹞
2.契約相對人: 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東亞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3.與公司關係:與本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 自簽約日起至合建房
屋領得使用執照日起五個月內,乙方所分配建築物之
產權登記及通知辦理交屋手續。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一)合建標的:乙方負責提供座落高雄縣鳥松鄉育才段
316地號等14筆土地,面積合計為15,655.12平方公
尺。
(二)合建保証金:額度新台幣1億元整。給付方式:甲
方於正式動工日起代乙方繳交本約土地於於銀行融
資之利息至本案透天別墅取得使用執照時起壹個月
止。保証金退還:乙方於本案大樓結構體完成時無
息退還予甲方。
(三)房地分配:甲方取得總銷售面積及總車位之63% 房
地,乙方分得37%房地。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預計對公司產銷量、營業收入及損益之影響(解除者
不適用): 本約預計產生營業收入10億5285萬元整及
損益5705萬元整。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房屋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約土地信託登記於丙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