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2樓之2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Ο八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一Ο八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Ο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一Ο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一)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四)選舉事項
(1)選舉九席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案
(五)討論事項(二)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1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提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但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
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
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
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三、本公司於一Ο九年四月三日起至一Ο九年四月十三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受
理股東提案申請。
四、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處,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3樓之1。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
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相關事宜
一、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二、本次擬選舉九席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
三、本公司於一Ο九年四月三日起至一Ο九年四月十三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受
理股東提名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候選人。
四、受理提名處所:本公司財務處,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3樓之1。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開會四十日前,將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
、經歷、持有股份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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