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天審查遠傳公司、遠鼎公司、鼎鼎行銷、遠東百貨、太平洋崇光百貨、遠東商銀六家公司合資經營「遠鑫電子票證公司」,考量沒有顯著的競爭疑慮,同意這起結合案的進行。
公平會指出,這六家公司是行動通信、觀光旅館、大樓出租、紅利點數、百貨及銀行等業務,相關市場屬於高度競爭,加上電子票證技術並不是專利,市場有其他經營規模更大、更具市場力的發卡機構,評估新進業者「遠鑫電子票證公司」成立後,不至於對市場競爭程度產生實質減損的效果。
另外,「遠鑫電子票證公司」提供消費者新型態支付工具,增進電子票證市場競爭程度,也提升消費者付款便利性和多元選擇,又提供掛失零風險機制強化持卡人用卡安全,公平會認為這可以跟既有業者形成良性競爭,綜合考量不禁止這起結合案。<擷錄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