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榮鴻慶/董 事 長
(2)李慶言/常務董事
(3)陳逸平/常務董事
(4)榮智權/董 事
(5)永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顧興中/董 事
(6)Magnetic Holding Limited代表人:榮康信/董 事
(7)顧肇基/董 事
(8)邱怡仁/董 事
(9)陳善忠/董 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04/27_104/04/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裁示表決後,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
權過半數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