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管會訂定的辦法,銀行登陸設點資格之一,是必須在經濟
合作開發組織(OECD)國家經營業務二到五年,這項規定讓輸出
入銀行、台新銀行及上海銀行不符資格,短期可能無法登陸設分
行、辦事處或參股。
立委賴士葆等人昨(22)日提案,希望金管會將在新加坡及香港
的經營業務經驗也納入考量,但金管會堅持,一旦新加坡及香港
納入,會有更多陸銀符合來台資格,事涉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談判籌碼,因此不能放寬。
金管會昨天至立法院財委會報告兩岸金融三法,立委關切把OECD
經營經驗列為登陸門檻的合理性,賴士葆更認為,金管會沒有必
要自我設限,讓更多國銀被綁住不能登陸。
金管會主委陳沖則強調,將OECD國家經營業務經驗納入條件,有
很多策略考量。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