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擬自民國96年1月1日起變更存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之
評價方法
1.事實發生日:95/12/12
2.公司名稱:先進開發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公司產品日益多元化,為更能反映公司之報表允當
表達及與同業資訊之一致化原則,由原採用之個別認定法,變更為
總額認定法評價。
6.因應措施:自96年元月起變更存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由原採用之個
別認定法,變更為總額認定法評價。經由本公司95年11月10 日董事
會決議通過,並經會計師就此項會計原則變動出具複核意見,並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12月12日金管證六字第0950157592
號函核准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此項會計原則變動,業經簽證會計師依據
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就變更會計原則之
原因與理論依據、新會計原則較原採會計原則為佳之具體事證等事
項複核,且出具複核意見書並未發現有不合理之處。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