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二日發文字號:環財字第九三○七○○
一號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
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一、七六六、○四八股﹝含員工紅利二六六、○四八股﹞,每股面
額新臺幣壹拾元,總額新臺幣一七、六六○、四八○元,經呈奉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三年七月五日證期一字第
○九三○一二九一二六號函核准發行新股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
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環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機械設備製造業。
2.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機械安裝業。
4.機械批發業。
5.電子材料批發業。
6.機械器具零售業。
7.電子材料零售業。
8.國際貿易業。
9.製造輸出業。
10.機電工程顧問業。
11.產品外觀設計業。
12.其他工商服務業。
13.除特許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三○、○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共計新台幣三○○、○○○、○○○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大同路2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
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條件:本次增資新臺幣一七、六六○
、四八○元,發行新股一、七六六、○四八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
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條件如下:
1.本次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發行普通股一、五○○、○○○股﹝每
仟股無償配發五○股﹞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二六六、○四八
股,共發行新股一、七六六、○四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五○
股。不足一股者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五日內自行拼湊,放棄拼湊或
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三一、
七六六、○四八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計三一七、六六○、
四八○元。
(九)股票簽證機構:聯邦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增資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製發,
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前項盈餘轉增資外,另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未分配盈餘發
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三, ○○○, ○○○元暨員工紅利新台幣三
三二,五五四元,股東現金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持有股數,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一元,發放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
四、本公司訂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為除權除息配股基準日,依公
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三年七
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
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前(郵寄以郵戳為憑)
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八十五號三樓,電話:02-33433300)辦
理過戶手續。
五、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以郵寄「禁止背書轉讓」
支票發放,郵費自股利中扣除。
六、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魏興海、游
萬淵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
現金流量表及股東會通過之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
七、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八、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3403_2004071201_RPT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