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茲訂定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
規定,自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至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六
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之股東,
務請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四點以前親洽或郵寄(以
郵戳為憑)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臺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3
26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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