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昨(30)日舉行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處分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主要財產,用以償還員工等債權。
華映公告,為籌措資金償還員工債權及有擔保及無擔保債權,以及支付資產處分期間之相關營運維持費用,公司擬於與債權銀行、聲請查封債權人、相關單位討論取得共識後,處分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主要財產。
華映指出,此次處分標的楊梅廠及龍潭廠動產與不動產等資產,應符合公司法185條第1項第2款 「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公司已於今年11月12日董事會通過後,昨天召開股東臨時會,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決議通過。
此案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依據華映「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而資產處分案相關事項,授權董事會或其指定之人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