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自4月29日起,將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ETF)及指數投資證券(ETN)等二種有價證券,納入採行通知及公布注意新規定,主要是為保護投資人權益,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
證交所指出,有關增修訂通知及公布注意相關規定,自4月29日起實施,內容說明如下:一、為強化ETF及ETN等二種有價證券管理,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將其納入通知及公布注意之監視標準。
二、因考量上述ETF及ETN涉有申購贖回機制,致未能以各交易日實際流通數量合理計算周轉率及成交量倍數,因此不適用周轉率與成交量倍數等相關標準。
三、另對ETF及ETN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當日之前一個營業日之溢(折)價百分比超過10%,且與異常標準漲跌同向者,才適用公布注意漲跌幅相關標準,以強化異常交易管理的合理性。
證交所說明,有鑑於ETF上市家數日益增加,以及成交值占集中市場已有一定比率,且ETF新商品持續推陳,為強化管理,將其原則上比照現行一般交易有價證券,納入通知監視標準範疇。<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