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券交易所推動借券系統以來,借券已成國內外法人及大型交易人習慣的投資管道,去年再開放借券賣出限額,據統計,開放前後借券交易金額大增四成。
台灣資本市場2003年來曾二度調整借券賣出限制,一次是2008年雷曼兄弟倒閉引發金融海嘯,暫停借券賣出達二個月,第二次是2011年歐債危機,調整每日借券賣出額度,後因投資人認為規範大幅影響交易便利性,去年2月重新放寬借券賣出限額,由原本單一個股前30個營業日的平均成交數量之20%,修正調整為30%。
證交所統計,放寬規定前一年,集中市場借券交易的成交金額為19.2兆元,放寬後一年,借券成交金額快速成長到27.5兆元,增幅超過43%;同期借券賣出的交易金額由4,443億元,增至5,996億元,成長34%;借券賣出占市場成交比率,則由2.31%,降至2.18%。
證交所指出,上述統計顯示放寬借券賣出確實有助活絡台股交易,而且原先市場認為,放寬恐影響借券賣出大增,但相關交易占大盤比重反而下滑,代表借券為投資策略的一環,真正影響行情仍在政經局勢及景氣基本面。
證交所同時比對借券放寬前後的借券賣出餘額及借券餘額變化,發現2016-2018年間,借券賣出餘額皆在2,000億元至2,700億元波動,僅借券餘額向上成長,呼應參與借券的投資人策略運用多元,放寬限額後並未影響策略運用。
為進一步推動借券交易,證交所今年另修正「 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第45條條文及增訂第45條之一,引進全球有價證券借貸契約的淨額結算規範,議借交易人若當事人一方發生重大信用風險,得依約將所有交易提前終止,並就未結清的債權及債務進行結算互抵及支付差額。
證交所交易部指出,針對未來發展,借券制度將朝兩目標努力,一是爭取調降現行140%的原始擔保率,二是持續放寬借券賣出限額,引導市場秩序正常發展。<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