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簽署「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保管合約附錄」 四方約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5/10/05
2.契約相對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花旗銀行香港分行、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擔任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保管
業務。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重大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委由德意志(中國)銀行擔任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保管業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公司董事會於105年10月5日決議通過簽署「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保管合約附錄」
,委由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擔任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保管業務。
(2)該合約由本公司主保管銀行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擬具,並由其與本公司、次保管
銀行花旗銀行香港分行及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四方簽署。
(3)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4月25日金管保綜字第1051091725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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