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2/08/27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共同決定於一定金額以內投
資國內北部地區不動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