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李謀偉 董事,楊賽芬 董事,李長榮化學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李明恭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轉投資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李謀偉 董事,楊賽芬 董事,李長榮化學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李明恭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李謀偉,李長榮電子(昆山)有限公司總經理 楊賽芬,李長榮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李明恭,李長榮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大陸江蘇省昆山市樾城花園31號2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銅箔之裁張、分條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李長榮電子(昆山)有限公司已停止營業活動,目前辦理清算中<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