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更名為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0/03/08
2.公司名稱: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年1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
並經台北市商業處於100年3月3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1003830
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燦星旅遊網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
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
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更名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劃書,應換發
有價證券股份總額至目前為止合計29,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共計新台幣299,000,000元
6.因應措施:茲訂定相關股票換發時程及相關作業事宜如下:
一、股票換發作業日程:
(1)最後過戶日:100年4月29日
(2)停止過戶期間:100年4月30日~100年5月12日
(3)換票基準日:100年5月4日
(4)新股票上興櫃日期:100年5月13日
(5)舊股票終止上興櫃買賣日期:100年5月13日
二、股票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0年5月13日起,
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a)舊股票(b)股票換發聲請書(c)原留印鑑
(d)集保帳號回函。(3)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者,請於100年6月29日起,
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a)舊股票(b)股票換發聲請書(c)原留印鑑
(d)集保帳號回函(e)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f)證明文件(稅單、集保股票交付清單等)
(g)身分證影本(舊戶免附)、(h)股東印鑑卡(舊戶免附)。(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
,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
上興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換發地點: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
(3)本公司於6月28日召開100年股東常會,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期間為100年4月30日
起至100年6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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