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8/07/23
2.公司名稱: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8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98年7月23日
截止,惟尚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未繳納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及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
辦理,催告繳款期間自98年7月24日至98年8月24日止。
(2)尚有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
持原繳款書洽原繳款銀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之股份,撥入依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
敬請向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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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25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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