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期 | 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 2025/12/24 | 群利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4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4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和運租車 |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出租資產 |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營業用車輛(出租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4/12/24~114/12/2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24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數量:9,841台 交易總金額:15,600,0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國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南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北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蘭揚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桃苗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高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中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長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東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因應營業需求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易總金額:15,600,000,000元 取得期間:民國114年12月24日至民國115年12月16日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業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24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和運租車 | 公告本公司設置資安長 |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資訊安全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爵陽/本公司資訊部部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12/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碳基科技 | 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異動 |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12/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已於114/11/14公告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辭職,現於114/12/24董事會 通過任命本公司現任會計主管黃奎道暫代財務主管及代理發言人職務,正式新任 財務主管及代理發言人待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和暢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4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員工為限。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其職級、年資、工作績效、 過去及預期未來對公司整體之貢獻或未來發展潛力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 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與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薪酬委 員會同意。但認股權人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 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數量。 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第五 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 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6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600,000股 7.認股價格: (一)本公司股票於興櫃掛牌發行者,以不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加權 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申報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 股淨值。所稱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 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二)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股票上市(櫃)掛牌發行者,則員工認股憑證之認股價 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 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 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由其繼承人繼承者不在此限。 (二)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三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 比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三年 50% 屆滿四年 100%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員工自願離職、資遣或解雇: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二)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行使認股的部份,除經董事會核准個案處理 外,視同放棄。 (三)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或本公司工作規則經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其已具行使 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惟不得逾越本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四)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因法定繼承而 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 繼承過戶相關法令規定, 完成法定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 認購權利。 (五)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 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三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 第二項第二款有關期間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 權利應自離職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 人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三年 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 有關期間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 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 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六)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 員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轉任至關係企業並經董事長核定者, 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調職之影響。 (七)解雇:認股權人如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而遭公司解雇者,其已 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解僱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八)其它終止僱傭關係: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 ,依本條第二項所規定之權利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或得 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之效力是否消滅,其得行使期間等。 (九)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十)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 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 11.其他認股條件:無。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 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 生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 併、受讓他公司股票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一)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私募股份),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 書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繳款書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 庫藏股股數。 (二)「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三)如係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每一新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 前第45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如 係本公司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其金額為受讓股份過戶完成日前第45個 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四)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五)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六)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 (七)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 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 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 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 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 後認股價格,於減資(換票)基準日調整之: (一)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數) (二)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 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 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 ,應為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 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 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及自本公司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 日、現金除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 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 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外,得依下列所訂時程行使權利,向本公司提出認股 申請。 1. 3月1日至3月10日。 2. 6月1日至6月10日。 3. 9月1日至9月10日。 4. 12月1日至12月10日 若本公司洽請股務代理機構備妥員工認股權憑證網路執行平台,則不受上述行 使期間之限制。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 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 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權 利。 三、本公司於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 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本公司為上市/櫃或興櫃掛牌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掛 牌買賣。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股本變更登記;惟 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得衡酌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六、本公司屬上市、上櫃或興櫃股票公司者,則依前項發給之股票或股款繳納憑證, 自向股東交付之日起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認股權人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普通 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報 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董事會通過本辦法後,為爭取發行時效,於向主管機 關送件審核過程中,若因主官機關要求須修正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 行修訂之,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及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始得發行,實際發行 前修改時亦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和暢科技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12/24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邵允若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蘇文彬 6.新任者簡歷:西柏科技(股)公司業務副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9.新任生效日期:115.01.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碳基科技 | 公告本公司資訊安全長異動 |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資訊安全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鍾文隆/董事長特別助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游沛文/董事暨執行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12/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和運租車 | 公告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蕭文俊/本公司公司治理暨法務公關室室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12/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環拓科技 | 公告本公司114年11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 |
| 公告本公司114年11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4/12/24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和運租車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二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
| 1.發生變動日期:114/12/2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江偉儀 林安宙 蕭金木 4.舊任者簡歷: 江偉儀:香港商日立數據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總經理 林安宙:誼遠控股集團執行長 蕭金木:曾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5.新任者姓名: 江偉儀 林安宙 蕭金木 6.新任者簡歷: 江偉儀:本公司獨立董事 林安宙:本公司獨立董事 蕭金木: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配合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重新委任薪酬委員會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6/25~116/06/2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12/2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甲尚 | 公告本公司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自民國114年第4季起更換會 |
| 公告本公司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自民國114年第4季起更換會計師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12/24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啟弘生物 |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15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8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21.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8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 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4年12月16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二) 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0,191,610元,計35,019,161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永笙-K | 代重要子公司台灣永生公告新任業務副總 |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業務副總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季倫 大江基因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12/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114/12/24經子公司台灣永生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業務副總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傑智環境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
| 1.事實發生日:114/12/24 2.公司名稱:傑智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12/24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1)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案。 (2)本公司115年度之營運計畫及預算案。 (3)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情形案。 (4)擬委任115年度簽證會計師之查核簽證公費案。 (5)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融資循環」部份條文修訂案。 (6)本公司關係人合約案。 (7)本公司經理人114年度年終獎金案。 (8本公司經理人115年度調薪案。 (9)總經理114年久任獎金案。 (10)本公司擬向銀行申請授信案。 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麗彤生醫 | 代重要子公司GOODEALENTERPRISESLIMITE |
| 代重要子公司GOODEALENTERPRISESLIMITED公告辦理現金減資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4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因華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向金管會申請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 |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向金管會申請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變更案 1.事實發生日:114/12/24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普生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 1.事實發生日:114/12/24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115年度預算案。 (2)通過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案。 (3)通過本公司114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佳運重機 | 本公司向關係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取得不動產使 |
| 本公司向關係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宏于電機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及委任第一屆永續發展委 |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及委任第一屆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 1.發生變動日期:114/12/24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5/12/24 | 智生活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智生活科 |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10月17日至115年01月16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0月17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