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25/5/12 | 能率亞洲 | 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授權本公司董事長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基準日本公司及由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正式編制之 全職員工為限。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訂定之。 (二)實際認股權人及其認股數量,將參酌依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考核、 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之分配標準, 由管理階層呈董事長核定,再送董事會通過。惟獲配員工具經理人身分者, 應先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核准;非具經理人身分者, 須先經審計委員會之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三)本公司係興櫃公司,獲配員工隸屬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者 應提報下列會議: (1)身分為子公司經理人,兼職本公司經理人者,應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後,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核准。 (2)身分為子公司經理人,兼職本公司非經理人或未兼職者, 應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核准。 (3)身分為子公司非經理人,兼職本公司經理人者, 應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核准。 (4)身分為子公司非經理人,兼職本公司非經理人或未兼職者, 應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核准。 (四)如授予認股權時本公司係屬上市(櫃)公司,獲配員工隸屬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 子公司者應提報下列會議: (1)身分為子公司經理人,兼職本公司經理人者,應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後,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核准。 (2)身分為子公司經理人,兼職本公司非經理人或未兼職者,應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 同意後,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核准。 (3)身分為子公司非經理人,兼職本公司經理人者,應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後,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核准。 (4)身分為子公司非經理人,兼職本公司非經理人或未兼職者,應經本公司 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核准。 (五)得認購股數: 單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 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1,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500,000股 7.認股價格: 本公司股票已登錄興櫃,認股權憑證發行時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 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若認股權憑證發行時本公司已為上市(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 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與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25% 屆滿4年 25% (二)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 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由其繼承人 繼承者不在此限。 (三)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故意、 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員工自願離職、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30日內 (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 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二)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後仍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期間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退休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 (三)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或本公司工作規則經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 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 (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四)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 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繼承過戶相關法令 規定,完成法定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 認購權利。 (五)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期間屆滿可行使認股權 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時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行使全部 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期間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六)調職:如認股權人請調至本公司直接轉投資事業持股100%之關係企業時, 其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比照自願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 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授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不受轉任之影響。 (七)解雇:認股權人如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而遭公司解雇者, 其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解僱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八)其它終止僱傭關係: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 依本條第二項所規定之權利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 或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之效力是否消滅,其得行使期間等。 (九)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收回註銷不再發行。 11.其他認股條件:無 12.履約方式:本公司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包含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 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 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 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股數) 註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辦理完成之私募普通股)總數, 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之股數, 但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 註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註3:與他公司合併時,認股價格得依相關規定調整之。 註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註5:倘非前述所列舉之股份變動情形時,則授權董事長決定調整與否。 (二)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 每單位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與「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三十 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 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孰高者為準;股票上市(櫃) 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則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整前認股價格 – 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上述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含未註銷或未轉讓之 庫藏股股數。 (四)因上述項目認股價格之調整,致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 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如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 (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除現金股利後, 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 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 指定銀行。認股權人未於繳款期間內繳足股款,則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不得再要求恢復其認股權利。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 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 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市(或上櫃)買賣。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及新股發行之申請。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所交付認股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 日後如基於法令變更、主關機關核定變更或客觀環境變動時, 得經董事會決議修訂或終止,並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申報及公告。 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爭議者,應提報董事會,並以董事會之裁決作為具約束力之最終決策。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簽約及保密 (一)認股權憑證得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認股權人名單等事項確定後, 由人資單位通知認股權人簽署認股權合約書,或其他授與認股權憑證之必要文件。 (二)認股權人依通知完成簽署後,即取得認股權。本公司將於完成法定程序後發給 認股權憑證。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三)認股權人凡經簽署前項之文件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 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 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證予以收回註銷。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能率亞洲 | 公告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素君 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5/12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奧孟亞 | 公告本公司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 |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4/05/12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3/01/01-113/12/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 為登錄興櫃且併送申報辦理公開發行後之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4/05/12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鴻勁精密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912,64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493,77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133,38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235,08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567,90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567,90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8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8,628,43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294,59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333,83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竑騰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57,11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08,54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18,74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3,92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8,30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7,97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0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383,52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26,02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054,47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熙特爾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46,98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56,01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9,62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7,58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4,68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7,86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3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450,94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92,28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58,24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利百景 | 代重要子公司利百特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
1.發生變動日期:114/05/12 2.法人名稱:Stolthaven Terminals B.V. 3.舊任者姓名:FOO CHEK CHAI 4.舊任者簡歷:利百特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 5.新任者姓名:ANDREW JOHN 6.新任者簡歷:Stolthaven Terminals B.V.亞太區營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8/23至116/08/22 9.新任生效日期:114/05/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碩網資訊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1,80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2,04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42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5,49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55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55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4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91,73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1,92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19,81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鐳洋科技 | 公告本公司實施買回庫藏股期間屆滿及執行情形 |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9,290,000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3/10~114/05/12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49.91-99.29元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4/03/10~114/05/12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000,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66,995,043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67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000,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3%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圓祥生技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及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 |
1.發生變動日期:114/05/12 2.法人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賴明添/曾惠瑾 4.舊任者簡歷: 賴明添: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長 曾惠瑾: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榮譽副所長 5.新任者姓名:陳雅琪/丁琬芳 6.新任者簡歷: 陳雅琪: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長 丁琬芳: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異動原因: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指派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5/23-115/05/22 9.新任生效日期:114/5/12-115/05/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5/12接獲賴明添法人董事辭任書及台灣浩鼎 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指派書,生效日為114/5/1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竟天生物 | 修訂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8號1樓(生技大樓 112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3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5:不繼續辦理113年通過辦理發行私募普通股案。(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新增) 1: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7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4年5月24日至114年6月22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竟天生物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及策略性投資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壹仟萬股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一次或二次募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本公司為興櫃股票公司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二)本公司為上市櫃公司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三)私募價格若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及合理性: 依現行法令及前述定價方式,本次私募價格或有可能低於面額,惟私募發行之股 份除得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轉讓外,其前述定價因已依據法令規範辦理 且已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理。若有該等情事發生時,則對於股東權益影響 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將視公司未來營運狀況消除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各次用途均全數用於為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其他因應 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目前尚須挹注營運資金,惟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 恐不易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考量透過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 及為因應公司發展引進投資人等規劃,故以私募方式辦理具有必要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並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 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惟本次私募新股轉讓之限制,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函示辦理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本公司始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 報補辦公開發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相關法令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有所修正時 ,擬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同時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 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竟天生物 | 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 |
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 1.事實發生日:114/05/12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竟天生物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增資基準日(修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增資基準日(修訂日期) 1.事實發生日:114/05/12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竟天生物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通過辦理發行私募普通股案 |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5/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3/06/25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3年0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不超過10,000,000股 額度內之私募普通股案。 (2)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 辦理,因即將屆期,尚無選定符合資格之應募人,故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台寶生醫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俞振芬/本公司稽核經理/屈臣氏稽核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陸明山/本公司稽核協理/藥華藥稽核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5/1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稽核主管任命案經114/5/12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台寶生醫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44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51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7,01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6,05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6,05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6,05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9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14,30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93,69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020,60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台寶生醫 |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TractTherapeutics,I |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TractTherapeutics,Inc.100%股權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台寶生醫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新設美國子公司及孫公司 |
1.事實發生日:114/05/12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提升本公司在全球市場營運彈性,並兼具完備台寶生醫集團的組織架構, 於美國新設立持股100%之子公司Taiwan Bio Holding LLC (暫定名稱, 下稱TWB Holding)及孫公司PhiPlus Cell, Inc. (暫定名稱,下稱PhiPlus)。 TWB Holding將作為美洲市場之戰略樞紐,統籌研發控管、技術商業化、授權 合作及海外業務拓展等任務,孫公司PhiPlus負責管控TRACT營運作業。 (2)TWB Holding及PhiPlus設立後,本公司將以自有資金增資TWB Holding總金額 計420萬美元,主要係增資PhiPlus 400萬美元(取得TRACT股款350萬美元、 營運週轉金50萬美元)。 6.因應措施:本投資案資金撥付等相關細節授權執行長全權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5/5/12 | 采威國際 | 公告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耀庭/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采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