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24/4/29 | 富基電通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4/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0,329,97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90,73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2,62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9,09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0,73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0,73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863,41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009,97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53,44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 業,屆時相關財務報表資訊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燁聯鋼鐵 興 | 公告本公司含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113年03月31日自結 |
公告本公司含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113年03月31日自結報表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銀行融資額度使用情形及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3/04/29 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0980200246號函 及證櫃審字第1080006916號函辦理公告。 (1)本公司113年03月底止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如下: 負債比率 66.49% 流動比率 65.88% 速動比率 26.54% (A)負債比率=(負債總額 / 資產總額 ) (B)流動比率=(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C)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款項 / 流動負債 ) (2)本公司截至113年03月底止銀行融資額度使用情形(單位:仟元) 項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已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長期借款 NTD 25,099,215 16,547,375 8,551,840 短期借款 NTD 24,351,456 18,528,904 5,822,552 (3)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仟元) 項目/月份 113年05月 113年06月 113年07月 ------------------------------------------------------- 期初餘額 2,364,706 1,551,361 1,198,113 現金流入 4,894,677 5,078,203 5,128,954 現金流出 5,708,022 5,431,451 5,192,766 期末餘額 1,551,361 1,198,113 1,134,301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立弘生化科技 興 | 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4/29 2.法人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 3.舊任者姓名:陳德劭 4.舊任者簡歷: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經理 5.新任者姓名:王家崇 6.新任者簡歷: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副處長 7.異動原因:人事異動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5/24至114/05/24 9.新任生效日期:113/04/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怡和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113年3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 |
公告本公司113年3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3/04/29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5月11日證櫃審字 第1120100691號函要求公告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年3月 4.自結流動比率:117.90% 5.自結速動比率:103.40% 6.自結負債比率:71.84%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載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富動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29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富動科技 興 | 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繼續經營 |
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繼續經營有關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查核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3/04/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查核意見 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稱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12月31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 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 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 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12月31日之合併 財務狀況,暨民國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 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 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富動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 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 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度營運仍持續產生虧損,截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之 待彌補虧損金額計130,095千元。如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於合併財務報告註卅四、(二)說 明所欲採行之對策,惟部分情況仍顯示富動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就因該等情況及前述因應對策是否能達成之不確定性而修正查核 意見。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度合併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 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1.應收帳款之評價 有關應收帳款減損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評估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八應收帳款。 富動公司及子公司之應收帳款集中度高,且應收帳款之備抵評價存有管理階 層之評估,故將應收帳款之評價列為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進行之主要查核程序係包括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 估計備抵損失、檢視以往年度歷史收款紀錄、產業經濟狀況及信用風險集中度、 檢視期後收款情形等資料,以評估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之減損 損失是否允當。 2.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收入之認列;收 入認列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廿三。 富動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經營業務係觸控顯示器及其他週邊產品加工組裝等收 入,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該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銷貨收入係投資人及管理階層評估公司績效之主要指標,故,銷貨收入認列時點 是否正確之風險係屬重大。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收入認列時點之會計 政策及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合宜性;執行內部控制測試,確認內部控制是否有 效執行;以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之交易,執行收入認列之截止測試,以評 估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 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1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並於民國112 年3月22日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富動公司已編製民國112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 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 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 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富動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富動公 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富動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 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 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 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 行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富動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富動 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 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 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 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富動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對於富動公司及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 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 行,並負責形成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 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 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富動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2年度合併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 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 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游佩靜 金管證審字第0990045843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王智立 台財證(六)字第0930109497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3/04/29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富動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
1.事實發生日:113/04/29 2.公司名稱: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度累積虧損為新台幣130,093,948元,達公司實收資本額 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法提交113年股東常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富動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新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內溪路9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新增)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富動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4/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90,91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53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5,87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8,16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8,16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8,16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7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81,93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35,07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46,86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富動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4/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90,91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53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5,87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8,16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8,16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8,16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7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81,93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35,07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46,86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普達系統 興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2.報導日期:113/04/27 3.報導內容:...普達系統...,宣布以150萬英鎊,相當於新台幣6000萬元 併購英國POS系統整合商Varlink股權,...業界推算普達2025年營收有望挑戰10 億元。...根據網路資料顯示,...以普達今年第一季營收成長2成推算全年業績成 長性,加上Varlink年營收1.5億元貢獻,則普達年營收有機會朝10億元邁進。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發布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及業務相 關資訊,針對媒體報導,純屬媒體法人推估。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請依「 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為主。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中友百貨 公 | 更正本公司112年12月合併營收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13/04/29 2.發生緣由:係因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調整合併營收所致, 故更正「12月營業收入淨額」、「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更正如下: (1)12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171,361仟元,更正後176,777仟元。 (2)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2,123,634仟元,更正後2,129,050仟元。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9 | 啟弘生物科技 興 | (6939)啟弘生技-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2.報導日期:113/04/28 3.報導內容:啟弘生技病毒載體獲選為日本呼吸道疫苗共同開發平台 「啟弘生技是國內唯一專業病毒載體CDMO公司,…啟弘生技去年營收2.3億元,病毒 載體的業績貢獻佔5,000萬元。法人估計,今年公司營收仍將維持在2億元以上,來 自病毒載體業績貢獻可成長至8,000萬至1億元目標。」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 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資料為準。 (2) 本公司並未做任何財務預測之公布,新聞所載係屬媒體推估,非本公司所發 布之訊息,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今日接獲通知,公布重大訊息澄清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6 | 野獸國 公 | 公告本公司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簽證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4/26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麗凰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郭乃華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麗凰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陳重成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職務調整之機制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4/2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6 | 野獸國 公 | 公告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財務、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04/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姿芩、財務、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傑麟、財務、會計主管、發言人、公司治理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 「新任」):辭職 (6)異動原因:陳姿芩小姐個人生涯規畫,預計113/4/30離職。 (7)生效日期:113/04/26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4/26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財務、會計主管任命案, 另通過代理發言人由簡蒂螢小姐擔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6 | 台銀人壽保險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裁撤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 |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裁撤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主管機關核准後裁撤。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6 | 中友百貨 公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113/04/26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嘉誠-中友百貨(股)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奇庭-中友百貨(股)公司執行董事 5.異動原因:職務異動 6.新任生效日期:113/04/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6 | 優頻科技材料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 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發行人募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 二、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二年內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 三、認股權人 (一)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從屬公司全職正 式員工為限。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取得認股憑證之數量,將參酌包括但不限於年資、職 級、工作績效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專才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分配標 準,由董事長核定後依據下列審核程序處理: 1.經理人:本公司經理人或兼任董事之員工,應先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 提董事會決議。 2.非經理人:本公司、控制及從屬公司之員工,應先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董 事會決議。 3.獲配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之參酌標準如下: (1)因專案工作表現優良,或對公司具有重大貢獻。 (2)經主管提報認為有利於公司營運成長。 (3)具有公司所需之特殊工作技能。 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 認股權 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 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四、發行總數 本次發行總額為3,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 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3,000,000股。 五、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 1.若發行日尚未為興櫃公司,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申報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並應洽會計師對發行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2.若發行日本公司已為興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 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 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3.若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 價。 4.上述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與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 證授與期間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100%。 2.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三年,存續期間屆滿後,尚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 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 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 3.本憑證及其相關權益,應為員工持續在職貢獻才得享有,並非承受及持有憑證後,即 完全擁有相關所有權或處分權。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 /委任契約、公司規定與工作規則等事由,授權董事長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 未達到具行使權利之部份予以收回並註銷,於最近一次董事會中報告。 4.認購時數額以整數單位為之,單次認購計算值不足一單位者得進位為整數單位,惟認 購單位數總和仍以原認股權憑證所記載單位總數權益為限。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及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離職(含自願離職、解聘、免職或資遣):已授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無論是否已具 有行使權),於認股權人離職當日起失效。 2.留職停薪(含育嬰、傷病、當兵):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於留職停薪日起失效。 3.退休: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日起失效。 4.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 認股權人死亡時消滅。 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 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 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唯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憑 證之有效存續期限。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 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時程屆滿得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 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六個月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 行使認股權人剩餘之全部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時程屆滿得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 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六個月內行 使之。 6.其它終止僱傭關係: 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依本條第二項所規定之權利 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本條第二項規定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或經本公司撤銷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六、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或私募)之 普通股股份增加時(包含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 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 足日調整(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 買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註2.每股繳款額如係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公司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 者,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額應以股東會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 註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 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註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股票合併及分割基準日或私募有 價證券交付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為準。 (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 除息基準日將 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 則不予調整):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 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 股份減少,認股 價格應依下列公式於減資基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減少, 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 不予調整): 1.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 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 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四)員工認股權行使期間,因認股價格調整造成認股價格低於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 面額為認股價格。 八、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 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 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發行之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將於每季結束後向公司 登記之主管 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 (六)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登記、股票印製及簽證等必要程序完成後換發本公司普通股 股票。 九、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限制 本公司所交付之新發行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十、簽約及保密: (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由承辦部門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受 領同意書」,經認股權人完成「員工認股權憑證受領同意書」簽署完成後,即視為取得 受領權利;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二)凡經通知簽署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探詢他人或將本案相關內容及個人權益 告知他人;若有違反,本公司有權收回並註銷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 生效,認股權憑證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 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6 | 豐鼎光波奈米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總股數3,6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20元, 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72,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04月26日為增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4/4/26 | 影一製作所 興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2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