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為期交所第一個以新台幣計價的商品期貨,
與早已上市的美元計價黃金期貨一樣,最後交易日都是契約到期
月份的倒數第三個營業日,新月份契約則於次一營業日掛牌交易
。
期交所表示,交易方式分為開盤時段(8時30分到8時45分)的集
合競價,以及交易時段(8時45分到下午1時45分)逐筆撮合。
下單時,可分為一般委託與組合式委託。一般委託是指單純買進
或賣出單一月份期貨契約委託,組合式委託則指同時買進且賣出
不同交割月份契約複合式交易委託,即跨月價差委託。不論是一
般委託及組合式委託,皆分為市價及限價委託兩種方式。
交易人下單時,應該載明的內容包括委託單編號、期貨商代號、
交易人帳號、商品交易代號、數量、交易價格(含市價/限價)
、買賣別、開/平倉等。
期交所表示,投資人要下單,除可當面委託外,可以以書面、電
話、電報、網際網路、電話語音、電子式專屬線路下單或其他電
傳視訊等方式進行委託。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報價以1台錢為單位
,依據期交所契約規格計算黃金價格,以2007年8到12月的資料為
例,每台錢價格為2,600到3,300元,因此投資人看到的新台幣黃金
期貨報價為每台錢2,600元到3,300元間。
漲跌幅限制與美元計價黃金期貨一樣,都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上
下15%。交割方式則採現金交割,如果在最後交易日終了投資人
還沒平倉,就以現金方式結算盈虧。
期交所提醒,交易人下市價委託單並不一定就會成交,倘若沒有
交易相對買方或賣方,仍有可能有無法成交情形。
<摘錄經濟D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