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彰濱電廠九十六年度燃料成本將因中油公司天然氣價格
調漲而大幅增加。
1.事實發生日:96/07/17
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與台電所簽訂「購售電合約」電價調整機
制中,能量費率係依前一年度台電向中油購買天然氣平均價格為
基準計算,致天然氣價格之漲跌至電之調整最多有一年之落差。
若當年度天然氣平均價格較前一年提高,對本公司不利;反之,
則對本公司有利。二、自九十五年底以來,中油於95/12/22、
96/5/31及96/7/4調漲天然氣價格計三次,合計高達9.7%。依目前
之氣價及預計發電量計算,預估本公司九十六年度之燃料成本將
增加約2.2~2.4億元。三、依第一項所述合約機制,雖然九十六年
度天然氣價格之上漲可於九十七年度依約調整電價,惟九十六年
度增加之燃料成本並無法及時反映於售電收入,勢必減少九十六
年度之獲利,並對資金之運用產生負面影響。
3.因應措施:由於第一項所述「購售電合約」中有關電價與氣價有
一年落差之調價機制並不公平合理,且影響電廠營運,故本公司
已向台電及經濟部能源局反映,請遵循原合約「避免成本」之精
神,並期儘早修訂台電與民營電廠之「購售電合約」,改以「電
價(能量費率)即時反映燃料成本」之調價機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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