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6/05/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鄭信義總經理
2.蘇士光協理
3.黃坤源廠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
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鄭信義總經理
2.蘇士光協理
3.黃坤源廠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長春化工(江蘇)有限公司 董事
2.長春化工(江蘇)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3.長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 董事
4.長春封塑料(常熟)有限公司 董事
5.長龍(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江蘇省常熟市沿江經濟開發區長春路
2.福建省漳州市龍海角美龍池開發區
3.福建省福田保稅區紅花路212號2樓東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乾膜光阻、胺基樹脂
、電木粉、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環氧樹脂成型材料、銷售銅箔基
板、環氧樹脂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採權益法投資之被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
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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