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凸科技於美國時間二○○六年五月十六日發佈新聞表示,美國聯邦
地方法院德州馬歇爾分院部審團,認定台灣三家廠商:碩頡科技、全
漢企業、聯昌電子成立對凹凸科技所有美國國第6259615號專
利第一、十五、三五、三九項申請專利範圍,以及美國第68041
29號專利第十二、十六項之申請專利範圍,以及美國第68041
29號專利第十三、十六、十七項申請專利範圍之專利侵害。
該新聞發佈中表示,另依美國專利法第一○一、一○二、一○三或一
一二條之規定,碩頡科技、全漢企業、聯昌電子因無法提供足供證據
證明系爭專利之無效性,故法院先前已裁定其專利無效的主張非陪審
團審理範圍,亦即凹凸科技前述專利均為有效之專利。
<摘錄電子B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