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伸堂公司因販售產品廣告不實,昨(6)日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
會處以新台幣50萬元罰鍰。
公平會接獲約有40家照相館業者聯名檢舉,指出禾伸堂D1008
型數位影像沖印機廣告宣稱沖紙機系統不斷電,但卻常斷電,甚至有
店家幾乎每天斷電。
公平會經調查,民國91年8月,禾伸堂印製「不斷電」沖紙機系統
廣告時,這項商品確實具有沖片沖紙機不斷電系統,但因瑞士GRE
TAG原廠在91年9月間,將商品的軟體升級,已不具備不斷電功
能。
禾伸堂在廣告促銷期間,總計售出27台數位影像沖印機,每單價約
500萬元,目前總共賣出77台。
<摘錄經濟A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