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93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94年5月3日9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
過在案。
二、93年度現金股利每股配發 2.87元,並經九十四年五月三日第六屆
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發放基準日為94年5月16日。
(一)現金股利發放基準日:94年5月16日。
(二)股票最後過戶日:94年5月11日。
(三)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4年5月12日至94年5月16日。
(四)預計現金股利發放時間:9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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