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行九十三年股東會通過現金股利分配率為2%,並經本行第二
屆第二十六 次常務董事會通過,訂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為配息基
準日。
二、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分配現金股利2%,每
千股分配新台幣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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