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一七0、一七一、一七二條規定及本公
司民國九十三年 四月十二日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二、開會地點:桃園縣楊梅鎮東流里水流東39-1號(本公司員工餐廳)。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案2.監察人審查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案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
2.承認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開會通知書將於93年5月29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
及公司法183條第二項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
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未收到者,請逕向倍利國際綜
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二-二三二七八九八八)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