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險法146之一限制,壽險業投資公發公司股票,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5%及該發行股票的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0%,因此宏泰人壽最多只能吃下10%、另5%由宏泰集團下的呈達投資一起買下。這個投資無需事前經金管會核准,依公司內部投資規範及程序辦理即可。
宏泰人壽10日傍晚回應,這次參與台北金融大樓股權標售,為基於審慎評估後,進行具穩定收益的股權投資,符合公司長期穩健經營方向。
據悉,宏泰人壽參與投資,主要著眼台北101每年穩定配發現金股利,為股息殖利率逾4%的優質標的。
據中央存保公告,11日將正式通知台北101的現有股東(優先承購權人),現有股東必須在3月5日下午5時前回覆是否行使優先承購權。若現有股東放棄行使權利,或未在期限內簽約付款,宏泰集團才能成為台北101的新任大股東。
台北101股權結構中,泛公股陣營占逾7成,包括兆豐、中華電信、第一、華南、證交所等,另外,霖園集團也是台北101的創始股東之一,多年來持股約7.73%。
宏泰人壽表示,依據保險法等相關規定,保險公司不得介入被投資公司經營權,且無法、也不會代任何關係人發言,對於相關訊息,將遵守程序並依法辦理。
中央存保10日委託資誠普華國際財顧公司公開標售中聯信託持有的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股權,標售普通股計2億2,220萬5,095股,約占台北101股權15.1%,公告底價為每股38.7元。 <摘錄工商>